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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系】公告:「114年交通部觀光署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報名訊息-報名113年12月10日至19日

一、公告:「114年交通部觀光署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報名訊息。

二、該評量測驗定於113年12月10日9時起至19日17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參加評量測驗者至交通部觀光署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https://register-exam.tad.gov.tw/)。

三、報名資格:
(一)華語導遊人員、華語領隊人員、通用制外語導遊人員及通用制外語領隊人員須具備下列第一款身分,並符合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之一:
1. 中華民國國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註1)、第三項(註2)或第四項(註3)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2.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3. 具第二款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同等學力之認定,準用教育部訂定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註4)規定。
(二)專用制外語導遊人員、專用制外語領隊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註1)、第三項(註2)或第四項(註3)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2. 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之現職人員且於旅行業服務年資(以113年12月19日為結算日)滿二年以上者,由其任職旅行業(總公司)推薦報名參測。
3.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或具前開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同等學力之認定,準用教育部訂定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註4)規定。
四、報名時間:
(一)筆試(華語導遊人員、華語領隊人員、外語導遊人員、外語領隊人員)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10時起至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17時止,逾時無法報名。未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17時前完成繳費者,視同報名未完成,不得應測。
(二)外語導遊人員口試
中華民國114年4月29日(星期二)10時起至114年5月5日(星期一)17時止,逾時無法報名。未於114年5月6日(星期二)17時前完成繳費者,視同報名未完成,不得應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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